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中第十一条规定,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调试起止日期
调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-2025年7月7日
二、建设地点
吕梁市交城经济开发区
三、建设单位:交城义望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
通信地址:吕梁市交城经济开发区交城义望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张金龙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